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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高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220)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收到主要股東Beglobal Investments Limited通知,其與Global Star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買方」)訂立期權協議。根據協議,買方有條件同意購買,而賣方有條件同意轉讓銷售股份,代價依據適用轉讓方案而定,並受協議條款及條件約束。
期權協議訂立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訂約方為賣方(本公司主要股東)及買方(獨立第三方)。買方及其最終實益擁人均與本公司及關連人士無關連。
期權協議包含兩項轉讓方案:(i) 轉讓方案1:於期權協議日期起十八個月內,若股份連續五個交易日的移動平均價格達不少于6港元,買方可行使權利購買最多20,698,893股股份,代價為82,795,572港元,交易須不觸發收購守則下的強制性全面要約。(ii) 轉讓方案2:若轉讓方案1未於十八個月內行使,買方可於期權協議日期起第十八個月後五個交易日的平均收市價基礎上,以2,000,000港元代價購買相應股份,購買價格會根據平均收市價調整,若低於4港元則股份數目增加8%。
買方已支付2,000,000港元按金,可抵銷部分代價;若賣方違約或先決條件未達成,按金須退還。先決條件包括賣方陳述與保證真實、履行協議條款、取得必要批准及無禁止法令等。買方有權書面豁免部分條件。若先決條件未於最後截止日期(二零二七年四月三十日或雙方另行協定日期)前達成或豁免,協議將終止。
完成將按適用轉讓方案進行,本公司將根據GEM上市規則作出進一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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