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21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稳定就业、灵活就业、吸引留昆、创业扶持、返乡创业、援助帮扶等方面出台21条政策措施,以多维度服务好人才为立足点,充分稳定青年群体就业创业,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
稳定政策性岗位规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措施》强调挖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存量,稳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高校毕业生规模,稳定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支持承担各类重点科研项目的驻昆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扩大科研助理岗位规模。
适当扩大基层项目招募规模,实施“城乡社区专项计划”“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落实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
对到艰苦边远地区、边境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落实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
鼓励市场吸纳就业。对经营主体、社会组织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县(市)区以下,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实施就业见习万岗募集计划,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设立见习岗位,每年募集就业见习岗位1万个以上,按照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2000元/人·月;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再提高600元/人·月。
加大创业扶持力度
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昆明辖区内乡镇、村企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基层服务期满6个月的,给予个人5000元的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
对毕业3年内有意愿到昆明市行政区域内乡镇、村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各类职业、创业培训的,参照脱贫劳动力补贴标准给予职业(创业)培训补贴。
对毕业5年内,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企业或初次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大学生,给予企业最长不超过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创业补贴。
吸引来昆留昆就业。实施“十万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计划”,对来昆留昆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将给予落户补贴、就业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
对选择到磨憨—磨丁合作区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年度高校毕业生,申请就业补贴不受用人单位类型限制。
对选择到磨憨—磨丁合作区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年度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在现有租房补贴基础上按照每人增加2000元标准予以支持。
对毕业5年内,在昆明市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经营实体,与城乡劳动者签订并履行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业失败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再次创业的,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二次创业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原则上取消反担保要求。
营造青年创业氛围
定期举办“春城创业荟”创业创新大赛、“春城大学生创业行动”、“春城创友荟”等活动。
持续开展“马兰花”创业培训专项行动,组织网络创业培训(直播)等专项培训。大力实施创业创新进校园行动,组织进校园开展创业宣讲会和创业经验交流会。
强化创业孵化服务。实施创业园区升级计划,推进青年大学生创业园、新型创业创新孵化服务园区和市级返乡创业园建设。对政府投资开发的各类创业孵化平台,要安排不低于现有孵化场地的30%免费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者提供。对于市级各类创业园,主动为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团队)减免租金并帮助其成功注册的,按每户企业实际减免租金不超过1万元标准,给予每个园区(基地)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园区场租补贴。
对返乡创业做电商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免费网络创业培训,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成功创业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创业者,经过评选认定,按规定给予最高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在磨憨—磨丁合作区从事跨境电商创业的,优先给予免费入驻政府主办的创业孵化园,并提供免费网络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导师帮扶、创业奖补政策兑现等创业服务。
支持青年灵活就业
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创业贷款等扶持,并落实促进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增加线上线下招聘频次,分行业、分专业灵活举办各类小型招聘活动,创新跨区域招聘组织模式,提高供需对接精准性。
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举办线上专场招聘会,给予线上招聘补贴。加快全市劳务品牌建设,通过劳务品牌带动就业创业、助力产业发展,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2023年,各县(市)区至少创建1个县级特色劳务品牌并参加市级劳务品牌评定。
提升就业服务能力
不断完善“昆明智慧就业信息平台”功能,推动平台与驻昆高校校园网实现全面链接,促进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
强化就业权益维护。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清理整顿,坚决防止和纠正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对性别、年龄、学历、民族、地域等歧视行为;依法打击“黑职介”、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违反试用期规定的行为,大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导向,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最美创业者”等学习宣传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实现就业。(首席记者杜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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