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来到重庆市奉节县九盘河(重庆市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对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展巡回审判,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段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赔偿生态修复费用28905元,承担鉴定费2000元。段某当场进行增殖放流,100余名当地村民现场旁听庭审。
图为庭审现场。
本报记者 刘洋 本报通讯员 向琦琦 摄
(人民法院报)
关于我们| 客服中心| 广告服务| 建站服务| 联系我们
中国焦点日报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2005074号-20,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