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连买卖二手房的朋友们注意了,从12月1日起,大连4区二手房交易,将正式实行网签备案制度。
也就是说,未来在中山区沙口区西岗区甘井子区买二手房,将跟新房一样,需要与房产交易中心联网的系统来进行签约买卖合同,高新和金普新区因为有各自的交易中心,所以这一次并没有执行,那这跟以前相比,我们卖房和买房产生了哪些变化呢?又有什么好处呢?老刘聊聊我个人的看法。
其实这个二手房的网签备案制度,早在去年的1月份就已经公布了,当时说是去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结果一直到现在才算是正式落地。
那为什么要出台此政策呢?从官方的解读可以看到,此举可以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另外呢,可以提高交易信息的透明度。
那它相比较之前产生了哪些变化呢?其实说起来也比较简单,通俗点来讲,就是以后二手房交易的合同不再是中介公司单方出具, 必须是在交易部门的网签备案平台来进行网签,进而该合同将作为办理贷款,纳税申报和不动产转移登记的重要依据,而这一点对买卖双方的影响都很大。
新政要求:在办理贷款时,要求商业银行和公积金,以网签合同的成交价款和房屋评估价,两者的低值作为计算基数来确定住房款额度。
而在申报税费时,则是以合同成交价和评估价孰高的原则来作为计税依据。
那网签之后,会对大连二手房交易产生哪些影响呢?从以下3个方面角度来看:
一、对于交易双方来讲,税要比以前多交了。
之前非公积金贷款的话,报税多是以低于合同价的申报价纳税,如果高于评估价,就以你申报价格来纳税,如果低于评估价就按评估价来纳税。那在新政执行之后,以合同成交价和评估价的高值来纳税,那大多数正常情况下,合同价都是高于评估价(评估价,每年不定期的在变)的,所以就会多交税了。
此外,买方之前按照合同价来办理商贷,现在需要取合同价和评估价两者的低值来办贷,所以想高评高贷也不可能了,哪怕是卖方配合也不行,因为取低值,你只能按评估价来办贷款,所以这到有可能影响买方的贷款额度,有关这一点我还没有得到准确的答复,需要继续跟进。
总之,近期部分业主为了避税,想赶在新政之前把房子卖掉,这倒有可能。
二、对中介及行业来讲,会变得更加的规范。
因为只有符合条件的中介公司才能进行网签备案。另外,像之前的高评高贷,0首付等历史遗留的行业潜规则,也将一并解决。
三、有利于管理层对于二手房市场进行监控。
以上就是本次大连关于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的个人看法,各位朋友有何想法,欢迎在下方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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