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问题编号为973180的网友留言咨询:1、我和家人名下有一套房产,未办房产证。2、我和家人名下无贷款。3、征信无不良记录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人员告诉我曾经用普通商业贷款买过一套房子(现在这套房子已卖)不可以再办公积金贷款,我想问一下公积金哪一条规定说我这种情况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回复:您好!《关于贯彻落实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烟住〔2017〕28号)中明确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住房套数认定执行“认房又认贷”政策,有下列情形之一,再次购房不予住房公积金贷款:1、借款人家庭名下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2、借款人家庭有两笔(及以上)住房贷款记录的;3、借款人家庭有一套住房和一笔(及以上)非同房住房贷款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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