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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确保工业用地不减有增划定450平方公里以上保护红线
2022-04-29 08:10:57   来源:佛山日报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面对土地开发强度大,新增发展建设用地空间有限,新增用地指标越来越紧的现实,佛山拿出实招破解难题,发挥土地要素支撑作用,转变土地粗放低效利用方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保障工业用地高效供给,支撑全市经济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

4月26日,佛山市召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工作推进会。会议解读了近日印发的《关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2025年,部门合力多形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消化处理8万亩批而未供土地,其中整理出4万亩可供项目落地的储备用地。

确保工业用地不减有增划定450平方公里以上保护红线

佛山高水平高质量做好工业用地规划保障。《意见》提出,立足大湾区极点城市和全市未来15年发展,统筹安排建设用地规模。支持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优先保障佛北战新产业园、临空大型产业园区等重大平台、重大项目、公共设施各类建设用地需求。重点梳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未使用的建设用地规模,腾挪保障省级以上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意见》明确,全市划定450平方公里以上工业用地保护红线,允许各区可先行启动使用工业用地保护红线稳定成果数据,引导新增耕地、新增生态空间、新增城镇用地、新增工业用地向相应的用地集聚区集中布局。将以“底线管控、以增定改、占一补一”为原则,实施全市工业用地规模总量动态平衡,对全市工业用地总量实时监测,确保工业用地规模总量“不减有增”。

用足用好增量指标明确奖励投资20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

在用足用好增量指标上,佛山将在用地指标激励分配制度上做好文章。《意见》提出,落实市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联席会议和市级统筹保障制度,将全市新增用地指标总量的一定比例作为市级统筹指标。市级统筹指标用于保障市级重大产业与民生项目,也作为支持区完成相关任务的激励措施。市下达区新增用地指标按照各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成效比例挂钩,多处置多挣指标。建立用地指标使用调节机制,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成效好获取用地指标多的区,在满足自身用地指标需求后仍有剩余的用地指标,可在当年度年底前调节给用地指标不足的区,由市级统筹做好调节登记清算工作。

《意见》明确,各区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动项目符合使用国家指标和省保障指标条件,重点推动乡村振兴项目使用省保障指标。落实先进制造业投资奖励,对年度总投资2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享受省保障指标的,市对所在区按项目享受省保障指标的10%予以奖励。

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消化处理8万亩批而未供土地

佛山将开展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专项治理。《意见》提出,市自然资源局统筹制定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方案,建立数据库和管理台账,统筹指导各区做好专项治理。各区人民政府对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全面摸查和动态更新,分门别类,一地一策,销号处理,有序消化处理8万亩批而未供土地,其中整理出4万亩可供项目落地的储备用地。

佛山将深入推进村镇工业集聚区综合整治。《意见》明确,坚持村镇工业集聚区“工改工”为主不动摇,各区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项目总体上“工改工”比例应达到70%以上,实施“以增定改”。各区年度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暂停“工改居(商)”项目的审批。坚持村镇工业集聚区“集转国”和连片改造开发不动摇,鼓励支持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逐步减少集体建设用地新增指标分配占比。推进全市33个“村改”千亩以上连片工业集聚区的统筹改造。

加强合同履约监管落实供后监管责任

佛山将建立产业项目监管与退出机制。《意见》明确,各区应加强工业项目监管协议的履约监管,按“谁提出、谁审核,谁管理、谁监管”的原则,组织对项目的开发建设、投资强度、产值税收、项目达产指标等指标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意见》提到,考核不达标的,应按监管协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各区工业项目相关产业监管主体应定期将监管协议履约情况报送区人民政府,定期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履约情况。各区人民政府牵头研究产业项目退出机制,综合法律、市场、行政等方式收回不符约定的产业项目用地。(记者吕金生)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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