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是邻居,却因一次房屋买卖,导致双方纠纷不断,十余年来,互相对立,矛盾不断激化。
近日,云岩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团队受理了这起因十余年前的房屋买卖引起的纠纷。
在法院长达一个月的调解后,一场持续将近12年的“购房风波”得以圆满解决。
购买邻居房屋,双方竟闹上法庭
滕某、方某与肖某原本是邻居。
2008年7月,肖某将自己修建的其中一套房屋卖予滕某、方某居住。
滕某、方某与肖某签订了一份《契约》及《卖房附加协议书》,合同约定房屋购买价款为11万元人民币,滕某、方某在双方签订《契约》及《卖房附加协议书》时,向肖某支付了8万元购房款。
2009年下半年,滕某和方某发现该房屋存在开裂、漏水等质量问题,以肖某所卖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向肖某支付余下的3万元购房款。
法院认定双方合同无效,退还购房款
2010年,因滕某、方某一直拒绝支付剩余购房款,肖某起诉至云岩区法院。
经审理,云岩区法院于2010年11月15日作出判决依法认定双方签订的《契约》及《卖房附加协议书》为无效合同。
判决生效后,滕某、方某经肖某多次催促也未搬离购买的房屋,肖某也未返还购房款。
2020年,因滕某、方某一直未搬离房屋,肖某再次起诉至云岩区法院要求滕某、方某搬离。
经云岩区法院一审、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令滕某、方某搬离房屋。
双方再次闹上法庭,法官组织调解
判决生效后,滕某、方某并未搬离所购买的房屋,且双方矛盾愈演愈烈。
2021年3月,滕某、方某向云岩区法院起诉肖某,要求肖某返还购房款并支付装修损失,肖某得知此事后向法院提出反诉,请求滕某、方某支付房屋使用费、停车费。
第一次开庭时,双方剑拔弩张,在法庭上产生了激烈的争执,互不相让。
承办法官陈先文充分了解案情后,站在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中立位置,找到矛盾的症结,理顺该案的法律关系,向双方的当事人及代理律师释理说法。
庭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和对方再进行友好磋商。
12年“购房风波”得以圆满解决
在此期间,陈法官反复和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双方的矛盾。
通过长达一个月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在云岩法院的主持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滕某、方某承诺30天内搬离该案涉诉房屋,将房屋返还肖某。肖某在滕某、方某搬离房屋后3日内返还滕某、方某购房款8万元,补偿损失2万元。
双方当事人表示,基于对法院的信赖,希望双方在交付房屋时,陈法官能到达现场见证,同时,肖某也愿意先将购房款和补偿款一共10万元,交由法院暂时监管,待房屋实际交付后,由法院将购房款及补偿损失代为转交滕某、方某。
最后,陈法官到现场见证了房屋交付,原告将购房款和补偿款打到了法院的监管账户,该笔款项通过法院发还给了被告。至此,一场持续近12年的“购房风波”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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