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18日,龙港的李女士收到了一笔130万元的款项,这笔钱的背后却有着道不尽的心酸。
时间回到2017年,那是李女士的女儿小川(化名)在当地某艺术培训机构学习舞蹈的第3年。当年10月,在一次课堂上,7岁的小川在下腰过程中摔倒在地,培训机构将她送医。因病情危重,小川后被转送至多家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脊髓损伤,截瘫。
双方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后,2020年6月,小川父母将培训机构起诉到龙港法院。
综合分析后,司法鉴定机构认为,小川上舞蹈课练习下腰时摔倒,与其脊髓损伤的一系列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下腰时摔倒为主要原因,参与程度建议为60%-80%。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川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孩童,其父母仅是常人,没有证据显示其父母具备舞蹈的专业知识,故不应苛责小川及其父母对小川身体素质、舞蹈天赋及舞蹈艺术伴有的风险等有足够的认知,而被告作为专业的舞蹈艺术培训机构,其对舞蹈有着比常人更为专业、全面的认知,理应对舞蹈风险有更多的了解,亦有更大的防范责任。换言之,假如培训机构在教学期间能更谨慎、更细心,或者更及时发现问题并救助的话,或许可以避免、或者说至少可以减轻本次下腰动作引发的伤害。
故法院一审酌情判决由培训机构在教导小川下腰动作致小川损伤所应承担的参与度为90%,培训机构应承担小川的损失为312万余元。培训机构前期已支付近57.6万元医药费,还需支付250万余元。
培训机构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经双方协商,培训机构先行支付剩余赔偿款的50%即130万元。(记者蓝莹通讯员董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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