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生病后,他完全变了个人,酗酒成性还对我大打出手。”时隔一年,淳安的小丽(化名)第二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丈夫王某依旧不肯答应,他说自己丧失了劳动能力,离婚后将无法正常生活。近日,淳安县法律援助中心成功调解了该案,结束了这桩婚姻。
王某和小丽是重组家庭,小丽原育有一子。婚后,王某主外小丽主内,生活虽然不富裕,但夫妻感情非常和睦。转折发生在2018年,一天,王某上山劳作时,因山路湿滑不慎摔了一跤,身体多处受伤。经过长期治疗,王某的伤势虽有所好转,但仍留下了一系列后遗症。“自那以后,他像变了一个人,整天只知道喝酒、钓鱼,农活也不愿意干,性情也变暴躁了。”小丽说,医生告诉她,王某跌倒后撞到了头,形成脑外伤,长期存在自主神经功能失调或其他精神症状。
起初,小丽带着丈夫四处奔波,为他治疗疾病。几年下来,家里的积蓄花光了,王某的病情却愈发重了,甚至会在酒后对小丽拳脚相加。眼看生活负担全压在自己一个人身上,丈夫却有了家暴行为,小丽身心俱疲,伤透了心的她决定离婚。2020年,小丽向当地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离婚。不过,王某不同意离婚,而小丽又无法提供法定离婚事由的证据,最终法院认定双方感情尚有和好可能,驳回了小丽的诉讼请求。之后的日子里,两人的关系持续僵化。今年7月,忍无可忍的小丽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王某觉得自己有疾在身,家中又没有了积蓄,担心离婚后无法正常生活,便向淳安县法援中心求助。法援律师徐佩考虑到受援人的特殊情况,打算对夫妻俩进行调解。
徐佩召集双方进行面对面交流,还带着王某去专业医院检查治疗,王某的病情得到了一定的缓解,但小丽仍坚持要离婚。小丽的儿子也表示,如果不离婚,自己只能停工在家守护母亲的人身安全。
经过反复沟通,徐佩意识到双方已经没有了和好的可能,这让她也犯了难——作为王某的法援律师,她应当按照受援人的意愿劝和,而且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没有劳动能力的,另一方有帮扶义务。但是,作为妻子,小丽遭受长期家暴,提出离婚,从法律角度应当予以支持。
“夫妻双方各有难处,但若一味坚持不离婚,小丽可能继续受到伤害。”面对两难选择,徐佩再三考虑后,决定转变思路,让王某接受离婚,并劝说小丽给予王某一定的经济补偿。庭审中,徐佩恳请案件主审法官协助调解。在多方的共同参与下,最终,王某和小丽达成了一致意见,王某同意离婚,由小丽的儿子补偿王某4万元。
“这两天,小丽的儿子已经送去了这笔补偿款。他还表示,如果有需要,母子俩愿意继续帮助王某。”徐佩说。(记者陈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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