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窃贼将黑手伸向郑万高铁工地,盗窃了20余块钢构件后出售给废品收购站,经追缴虽然发还被害单位,但是由于部分钢构件已被损坏,导致高铁工期延期。8月8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高院获悉,该起高铁工地盗窃案中三名罪犯均受到法律的制裁。
2021年2月21日22时许,被告人覃某、谭某、别某某共谋盗窃,后由覃某驾驶面包车载谭某、别某某至兴山县古夫镇郑万高铁工地上,分三次将工地上堆放的17个钢构件盗走,并以1.1元/斤的价格出售给一废旧回收店,获利3830元。三人分赃后覃某前往酒店休息,谭某驾车载别某某再次返回同一工地盗走5个钢构件,出售给古夫镇另一处废旧回收店,获利1100元,二人均分。
案发后,被盗钢构件被民警查获并发还被害单位。经称重,被盗钢构件重量共计2.14吨。经认定,被盗钢构件的价值8156元,单价3811.24元/吨。
虽被盗钢构件已追缴发还被害单位郑万高铁隧道局,但部分钢构件已被损坏,高铁隧道局需要重新加工制作,导致延长了工期,给高铁项目施工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为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对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请求适用缓刑的意见不予支持。”承办此案的法官介绍,合议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本案的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性,分别判处被告人七至八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记者聂丽娟 通讯员蔡蕾 田印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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