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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餐厅收餐具费被罚9000元 部分餐厅存在默认收取餐具费情况
2021-06-25 15:12:08   来源:楚天都市报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近日,“南京一餐厅违规收取餐具费被罚款”一事引发热议。该餐厅在未告知消费者餐具收费的情况下,违规收取了2元餐具费,根据相关规定,这家餐厅被处以罚款9000元。

律师表示,强制收取餐具费、茶水费、开瓶费等隐形消费涉嫌违法。遇到不合理的收费,消费者有权要求餐饮店取消相关收费,维护自身的权益。

武汉的餐饮场所是否会提供免费餐具?你被收取过餐具费吗?极目新闻记者近日进行了探访。

◇新闻背景◇

南京一餐厅收餐具费

被罚9000元

近日,南京的林先生(化姓)向南京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就餐时被商家收取餐具使用费。

该店店长表示,收取顾客餐具使用费,是因近期洗碗工紧缺,店内使用了餐具消毒公司配送的高档消毒餐具,而且使用过后会由餐具消毒公司回收,进行清洗消毒。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店每套餐具会收顾客2元,并没有进行明示告知,而且店内没有符合卫生标准的免费餐具供来店顾客选择。

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赛虹桥分局局长王晓伟表示,根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餐饮业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明示所提供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数量及规格。未事先明示告知的,不得收取费用。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使用集中消毒套装收费餐具的经营者应当同时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

最终,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商家立即整改,同时没收违法所得4212元。此外,对商家处以5000元罚款,罚没合计9212元。

消息一出,瞬间引发网络热议。

不少网友表示: 现实中,饭店收取餐具费似乎已经成了行业惯例,很多消费者也对此默认并“自愿买单”。

微博网友闫董就说:“你不发声,我不发声,这些莫名其妙的收费仿佛成了心照不宣的规矩,食客被任人宰割,想着算了吧,大家都这样。支持举报!”

◇记者探访◇

部分餐厅默认收取餐具费

探访中,记者发现,多数餐厅都会为消费者提供免费消毒餐具。如大渝火锅武汉光谷店、谭鸭血老火锅宝丽金店、西月山居日本料理新佳丽店、么肆烤肉江汉路店等。

大渝火锅光谷店一工作人员说:“餐具本身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而且考虑到餐厅食物烹饪方式的特殊性,我们还在餐具材料上下了功夫,特意避开了一次性木制和塑料餐具,让饮食安全更有保障。”

调查中,记者也发现有部分餐厅餐具收费已是“潜规则”。

6月17日,在光谷广场和江汉路附近,记者探访了14家餐厅,其中有6家餐厅收取餐具费,价格从每套1元到3元不等,服务员均未主动告知餐具是否收费及具体收费标准。

祖厨光谷鲁磨路店服务人员表示,如果不使用餐厅提供的收费餐具,可以免费使用一次性筷子,但不提供免费碗具和餐盘。记者看到,店内有一次性塑料碗,不过服务人员称这是打包盒,并非提供给顾客就餐使用。

幸福小厨湖北菜风味餐厅佳丽广场店一名女性服务人员直言:“现在吃饭哪有不收餐具费的?”当记者询问该餐厅是否提供免费餐具时,她表示只能使用餐厅提供的收费餐具。

还有一些餐厅,虽然没有明确收取餐具费,但把这部分费用划入了其它名目中。如醉得意餐厅鲁磨路店,服务人员表示,餐具费已包含在了餐位费中,餐位费3元/位,还包括了米饭、水果、饮料等,对顾客而言并不亏。

在老三样江西菜新佳丽总店,每位顾客收2元的茶水费,包含餐具和一包纸巾。

不提供免费餐具顾客可投诉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2018年3月份出台的《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提供符合卫生标准条件的餐具,不得设定最低消费额,不得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等不合理费用;第五十一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关于设定最低消费额、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等不合理费用,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餐厅在提供收费餐具的同时,也要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免费消毒餐具供消费者选择。”该工作人员称,消费者在就餐时,可要求餐厅提供免费的消毒餐具,如果餐厅拒绝提供,消费者可以拨打12315投诉。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相应辖区的市场监管部门就会去实地调查,一经核实,将根据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除了餐具费,在进餐消费过程中,开瓶费、茶水费等收费情况,也让部分消费者吐槽。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表示,商家强制收取开瓶费、茶水费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涉嫌违法。并且,酒店方自己标示、规定的“本店谢绝顾客自带酒水”,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

不过,与开瓶费不同,商家是可以收取适当茶水费的,但也不是“想收就能收”。陈亮解释,要合法地收取茶水费,必须符合两个前提:首先,茶水应当作为单独的消费项目,事先明确地告知消费者;其次,如果茶水作为单独的消费项目,必须征得消费者的同意,不得违背消费者的意愿强迫消费者进行“捆绑式消费”。

◇记者手记◇

图蝇头小利只会损店家信誉

无独有偶,就在前些日子,浙江省乐清市也有一家火锅店因搭售纸巾而被罚款2万元。

无论是罚9000元还是罚2万元,都在提醒经营者要合法经营,尊重消费者合法权益。

收取餐具费、茶水费、纸巾费……其实一直以来都是餐饮消费领域常见的争议性问题。事实上,此事能引起广大网友热议,究其原因,还是因为现在有些商家为了多赚钱,到处设置隐形消费,引发消费者不满。

当然,并不是说商家不能提供收费餐具,而是在提供收费餐具的同时,也应该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按需选择。

如果仅仅提供收费餐具的话,就涉嫌变相搭售和强行搭售,是将商家的义务转嫁给消费者。

而且,在商家推销下,一些消费者未必知道免费餐具的存在,或已经拆封了收费餐具,不好意思再为区区一两元钱,花精力去讨说法。

作为餐饮经营者,提供干净的餐具与用餐环境是应尽之责。是使用配送的消毒餐具还是店家自有餐具,要尊重顾客选择。不明示默认收费,取巧捆绑搭售,这种不依法依规,图小利、损信誉的做法,最终受伤害的还是店家。与其这样,还不如踏踏实实把餐厅的品质做起来,用质量和服务留住顾客,让消费者明明白白,心甘情愿花钱消费。(记者 周丹 实习生 张麒麟 张可欣 记者 李辉)

关键词: 南京 餐厅 餐具 被罚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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