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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购后因质量问题退货 商家却拒绝退货还谩骂电话骚扰
2021-05-26 08:57:50   来源:辽沈晚报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几乎每时每刻都有人给我打电话,发微信好友申请,电话里,微信备注文字都是骂人的话,晚上整宿睡不着觉,我都要崩溃了。”5月25日,读者张先生苦于被人骚扰,报警之后,将事件经过告知辽沈帮帮帮,寻求帮助。

5月22日下午4时55分,张先生的手机铃响起,接起电话后,电话那端传来一阵污言秽语,让张先生有些纳闷。放下电话后,没几分钟,电话再次响起,来电显示是另一个号码,张先生接起后,对方同样用言语侮辱张先生,并提到了要给张先生买内裤,这让张先生把骚扰电话和前些天的网购遭遇联系到了一起。

4月24日,张先生通过一家网络购物平台在一家名为“水中娇”的店铺与他人拼团,分别花7.02元和6.02元购买了两条内裤,5月1日,快递订单显示张先生收货。

“我收到货没打开,等到5月8日想穿的时候打开发现内裤开线,看到质量不好,于是联系卖家想退货退款,”结果商家表示内裤开线是经过使用造成,没有答应张先生的要求,“我都没穿过,拿出来看到开线就联系的卖家,”卖家的说法让张先生很气愤,张先生随后投诉至网购平台,平台介入后,通过了张先生申请的退货退款流程。

以为事件就这样解决的张先生因5月22日的几个电话让他意识到事情还没有结束。

“每隔几分钟就一个电话,号码还不一样,接起来就是骂人的。”张先生给记者发来的电话截图显示,5月22日至23日期间,张先生的电话有百余个广东、安徽、浙江等归属地的电话号码呼入,时间间隔密集的甚至只有两分钟,还有不断发来包含银行以及各种应用软件的短信验证码,张先生的微信里也收到了大量陌生人添加好友的申请,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些好友申请附加的文字几乎都带有一些侮辱性的字眼。

此后连续几日,张先生的电话整日响个不停。

不停的电话骚扰,信息轰炸让张先生疲惫不堪,夜不能寐,“晚上都睡不着觉,心理压力很大,手机都不能正常使用了,”到了夜间张先生不得不将手机静音或者关机。

通过有些人发来的信息,张先生找到了卖家“水中娇”的一个名为“呐尼?”、账号是naismi的短视频平台账号,通过当时930名粉丝的账号张先生发现其中一条视频赫然将他的电话、住址以及与商家的聊天记录发布出来,此刻张先生几近崩溃,“随意泄露个人信息,让我遭到连续的骚扰,这卖家太可恨。”

张先生随后报警。

5月25日上午,记者针对“卖家如何认定买家使用了内裤?”以及“是否发布了包含买家电话等隐私信息的视频?”两个问题拨通了这家店铺退货收货人“许仪”的电话,这名女性表示,内裤出厂前都会检查,不存在开线的问题,开线便是买家使用过或是撕扯造成的。对于视频的问题,卖家开始矢口否认是自己所为,但被问及视频账号除她个人外是否还有人可以登录时,卖家表示上述视频是她所发布,记者询问发布视频的目的时,许仪将电话挂断。

张先生表示对连日来的遭遇有些无助,希望辽沈帮帮帮能够给予帮助。

记者对此咨询律师,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汉农表示:根据《民法典》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进行交易时享有人格尊严得到尊重的权利,如果商家在交易过程中用明显带有贬损及歧视性的语言来公开诋毁消费者的话则构成民事侵权,情节如果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话可以按侮辱罪处理。消费者如遇此种情况,可以第一时间保留录音、录像作为证据,有条件的话可以通过公证处做出证据保全,并可以要求侵权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消除影响,同时可以要求网络平台及时删除相关信息。如果侵权方不停止侵权及网络平台运营方式在接到被侵权人要求后不及时采取措施而造成扩大侵权范围的,被侵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上述责任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 崔晋涛)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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