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城市 >
广州一新婚妻子卸妆后换了个人 丈夫起诉要求离婚并且退还彩礼钱20万
2021-02-18 14:43:15   来源:山东高法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网恋“奔现”就像开盲盒,不到最后一刻都不知道你的那个ta给你的是惊喜还是惊吓。广州的一个小伙儿受到的不仅仅是惊吓,甚至是“诈骗”!

他与网恋3个月的“女神”奔现后,迅速闪婚,并且向女方家里支付了20万元作为礼金。

然而就在与新婚妻子婚礼蜜月期间,他发现卸了妆的妻子与此前的“女神”形象大相径庭!妆前与妆后颜值的巨大反差,让他一时无法接受,他认为女方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遂将其告上法庭,起诉要求离婚并且退还彩礼钱20万!

法律人说法

女方:当初可是你说会接受我的所有,包容我的一切,怎么现在卸了妆你就不认了?

富二代:你自己看看你这照片跟你压根就不是一个人!你这属于诈骗!必须离婚!而且民法典规定禁止索要彩礼,这20万彩礼钱你也必须退给我!

冯梦婷律师:

民法典第1042条“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规定,实质上禁止的是买卖婚姻或以婚姻为借口索要“天价彩礼”的行为。

但对于男女双方依民间习俗,自愿支付且未超出男方承受能力的彩礼,法律并未禁止。

当初礼金是你自愿给的,现在你们既已登记结婚并且共同生活,你有权主张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女方同样有权拒绝退回彩礼。毕竟婚姻不是网购,老婆也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法院最终也作出了不用退还彩礼的判决!

视频一经推出也引发了众多网友讨论。

看来大家对于彩礼的理解各有不同,那么,法律对于彩礼究竟是怎么解释的呢?

民法典关于彩礼的解释:

1、首先,彩礼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礼金,指自古以来的一种习俗。民法典中并没有关于彩礼的明确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042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所以,按习俗给付彩礼的,应在可接受范围内,不得借彩礼名义买卖、包办婚姻、干涉婚姻自由。

要求返还彩礼的条件: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以上三种情况可以要求返还。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以上三种情况不可以要求返还。



[责任编辑:ruirui]


*本网站有关内容转载自合法授权网站,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
请您联系QQ(992 5835),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联系邮箱: 5855973@qq.com
 

关于我们| 客服中心| 广告服务| 建站服务| 联系我们
 

中国焦点日报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2005074号-20,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