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相信吗?在南京,已经出现了操作售卖人才购房证明的情况!一张人才证明,只需要1万块钱就能搞定。
南京为什么要紧急出台新的人才购房政策,提高某些认证条件,强调严打虚假证明,原因也正在于此!
Part 1
全国新年首个重磅调控政策,1月15日在南京出炉。
这项调控政策的内容是关于“提高人才购房门槛”的,即《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
表面看起来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但其实确实一项十分必要且及时的新政。
因为人才购房证明的钻空子操作和买卖,早已经开始出现!
下面是前不久一位购房者发来的买卖人才购房证明操作者的信息,为了吸引微信用户关注,上面标注了许多江北新区和南部新城的热门楼盘。
而办一张人才购房证明,竟然明码标价收费1万元,定金需要8000。
想要通过这个途径来办出人才购房证明,满足以下4个条件就可以:
Part 2
我们从这个买卖“人才购房证明”的操作条件要求中,大致可以分析出他们的操作方式。
在2019年发布的《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中,关于人才房的供应对象条件是这样表述的:
注意标注红框的几条,对符合条件的硕士学位,以及本科人才,是没有缴纳社保时间要求的。
这样,只要一位符合本科以上学历条件的购房者,通过与符合条件的企业签订1份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很好伪造),再伪造出一份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是50万元的纳税单,就可以开出人才购房证明。
如果是硕士,那就更好办了,只要与符合条件的三类企业造出一份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保,就可以开出人才购房证明。
至于其他条件:
社保停缴1-3个月,是办理缴纳符合人才要求公司新社保的必要条件;
南京无房,一年内无交易记录,则是开出人才购房证明的硬性条件。
这两个条件一条涉及人社局系统、一条涉及住房交易系统,无法钻空子做操作,所以必须符合。
因此,这张价值1万元的“人才购房证明”之所以能开出来,破口就在符合条件的三类企业。
通过这个方法钻空子开出的“人才购房证明”,并不是假证明,而是一张货真价实的证明,因此能够通过住房监管机构系统的筛查。
但拿着“人才购房证明”的人,并不真的符合人才购房资格的规定。这对真正需要购房的人才,显然是不公平的,对楼市调控的目的,显然也有扰乱作用。
甚至,这个事情处理不好,还会影响到南京的人才引进效果和城市的健康发展。
Part 3
为什么说1月15日南京市新出台的《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非常及时?因为它非常精准的堵上了这些钻空子买卖“人才购房证明”的途径。
这次新版《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的主要变化如下:
1、硕士学位需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2、45岁以下本科学历需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缴纳12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3、企业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承诺对本企业人才购房申报的真实性负责,伙同他人弄虚作假骗取《人才购房证明》的,取消该企业所有人才购房申请资格,按规定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并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追究企业法律责任;
4、人才在申请购房服务过程中应诚信申报,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炒卖房号行为的,立即取消其人才购房资格,未购房的注销其《人才购房证明》,已选房或认购的收回房源,已签约的不予合同备案。同时,2年内不得申请享受人才购房政策,情节严重的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这4条与2019年版不同的部分,可谓条条精准,条条致命。
为符合条件的硕士与本科学历加上缴纳社保时间的条件,造成与人社局系统的必要连接与核实,让钻空子开“人才购房证明”的可操作性变得几乎没有。
而对企业则直接点名:伙同他人弄虚作假骗取《人才购房证明》的,会得到应有处罚。相信没有一家企业的工作人员,敢冒着被取消企业所有人才购房资格申请的险,去蹚这个浑水。因为如果暴露,立刻会被千夫所指。
对申请个人的规定也十分严苛,如果弄虚作假被查实,可能连购房资格都没了,还会被计入诚信档案。
南京市这次的新政堵漏洞,确实即及时又精准,必须点个赞。
当然,这并不是说今后就可高枕无忧。世界上没有完美的规则,只要有获利空间,就会通过其他方式或途径,被人找出新的漏洞来利用。这需要社会监督和规则制定者继续保持警惕。
维护楼市购房规则的维护,关乎每一个人的公平,需要大家共同监督。(文/房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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