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没多久的公寓降价了,作为买房人,你会怎么想?近日,昆明一女士向都市时报反映,去年11月,她以1.1万/㎡的价格买了14套公寓,总价1400多万元。让她没想到的是,今年9月该楼盘房价降为8000-9000元/㎡,这下,她觉得亏大了!
事情是这样的↓↓↓
2019年11月,她以约11000元/㎡的价格,购买了巫家坝一楼盘的14套公寓,总价1400多万元。不料今年9月,该楼盘降价至8000—9000元/㎡,她算了算,发现自己损失了300多万元,便要求退掉其中未做网签的8套公寓,却在开发商那里碰了钉子。
业主:“希望能把8套房的500万元
分期款还给我”
王女士介绍,她于2019年11月出资1400多万元,买了一整层共14套公寓。“买来是打算做酒店的,我全款付清了4套房,还有2套是贷款,剩下8套共交了500多万元分期款。当时购买的价格是每平方米11000元不到一点。但是最近我朋友也买了这个楼盘,我才知道现在价格只是8000元/平方米左右。我真的觉得亏大了!现在希望开发商能把8套房的500万元分期款还给我,其他付了款的6套,我就不管了。”
王女士签订的购房合同
12月8日,王女士和记者一同来到售楼部。置业顾问向记者展示了合同。仔细阅读后发现,王女士一共签订了14套购房合同,每一套购房合同中都有一份“认购协议”。其中一套面积87.88平方米、房号为1214的户型“购房协议”中第二条写道:“乙方(王女士)认购的该房屋单价为人民币11464.53元/平方米,优惠前总房价为人民币1007503元。”
王女士还出示了一份由置业顾问计算的价格表,房号为1214的房子优惠后总价为936978元。
如果按照王女士说的“最低价8000元/平方米”来计算,那么,这套房子的总价现在仅为70多万元。这个价格与王女士当初购买时,价差大概20万元左右。
开发商:根据市场动态调整优惠力度 属正常行为
该楼盘的房价有没有如王女士所说“降了25%”?开发商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商根据市场动态调整优惠力度属于正常行为,且房源均为一房一价,每套房源的价格也是不相同的。
工作人员表示,双方签署的纸质合同,是客户与开发商按各自真实意愿签订的购房合同,案场均有合同模板公示,该合同具备法律效力。按照合同约定,客户需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款项,直到结清全款为止。如果王女士想要退房,根据合同规定,王女士需要赔付合同条款里规定的违约金。
但是,王女士不愿意接受这样的解决办法。目前双方还在协商当中。
律师说法
如合同条款没有对房价变化进行约定
购房者应当自行承担风险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春表示,出现“签订合同后,购房者要求按照当下市场价格支付”的情况时,需要看合同中是怎么约定的。除非双方在合同中提前约定房价可以进行变动,否则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不因房价涨跌而变动购房款”的话,那就不得要求变更。
如果合同条款里没有对房价变化进行约定,那这就是房价随市场的变化而变化,属于商业风险,购房者应当自行承担。
对于此事,网友们也是各抒己见
有网友支持和同情王女士↓↓↓
也有网友表示,商品房本来就是商品,价格涨跌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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